【案例简介】
2025年1月,消费者方女士向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澄北分会提出投诉,称其此前在某保健品店铺购买了价值1600元的10瓶鱼肝油,期望通过服用该产品增进健康。然而,服用后她感到全身瘙痒,身体出现不适。经医生诊断,方女士的体质并不适宜服用此类保健食品。为了弥补损失,方女士向商家提出了退货并退款的请求,但遭到了商家的推诿和拒绝。在多次尝试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方女士向澄北分会求助。
【处理经过及结果】
在接到投诉后,澄北分会的工作人员迅速与方女士取得联系,并一同前往涉事商家进行调查调解。
在调解现场,方女士出示了她购买的部分保健食品以及相应的购买凭证。门店负责人经过核查确认,这些保健食品确实为该门店所售。经过双方的现场沟通,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门店负责人同意对方阿姨尚未食用的保健食品进行退款,并且当场完成了退款操作。方阿姨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了满意。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遵循以下建议:
首先,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应避免参加免费义诊讲座、会展推销等方式来购买保健品,建议通过信誉良好的商家或官方途径购买所需的保健食品,并仔细辨识包装盒上的保健食品标识,同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切勿将保健食品与药品混为一谈,消费者在购买或咨询保健食品时,应谨慎对待商家宣传的保健食品具有治疗或预防疾病的效果。保健食品并非用于治疗疾病,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要理性购买,避免盲目跟风。
最后,若身体出现不适,应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日期:202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