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GB 12693-2023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中“5.3.2监控设备”这一条提出“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及其网络技术进行关键控制点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对各项记录的管理时,计算机系统及其网络技术的有关功能可参考附录A的规定”,请问企业在是否一定要釆用电子信息系统,用纸质记录或者其他方式追溯可以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建议径向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日期:202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