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平阳县食品企业生产行为,提高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诚信水平,平阳县自2012年开始已相继开展了二轮诚信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及时发现了一些不诚信行为,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初步形成讲诚信氛围,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根据《平阳县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平政办〔2011〕79号)和《平阳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配套政策》(平政办〔2011〕80号)文件要求,结合职能划转实际,由县食安办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今年该县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要求诚信评价工作将于2015年2月10日全面完成。
2014年12月31日,县食安办牵头召开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评价专家组全体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简要回顾了前二轮诚信评价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科室有关人员详细讲解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诚信评价准则》。县食安办主任周炜对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标准。要求所有同志加强食品业务学习,按照统一标准,体现我县食品加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公平、公正。二是合理安排,及时完成。要求所有诚信评价专家要在年底工作繁忙之中,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保质保量完成此次任务。三是要好边学边干,不断提高能力。要求原来没有参加过诚信评价工作的同志,要做好边学边干,努力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日期:201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