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监管,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监管严整改。严格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办理相关许可证,做到合法经营。
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者100%签订承诺书,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进一步落实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靠前指导促规范。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现场技术指导。对正在筹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全县集体食堂监管工作做到服务指导靠前,切实保障各单位职工用餐的饮食安全。
四是强化培训提技能。通过定期分批次、分行业召开食品安全培训班,印发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操作手册,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日期:201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