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将至,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发布“食品销售消费”安全提示。
01
对食品销售者的提示
(一)经营资质方面
食品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小食品经营备案)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等经营资质,且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严格按标注的经营项目从事销售活动。
(二)人员管理方面
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人员应当每年进行规定项目的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一穿三戴”(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头发、佩戴饰物不应外露)规范操作。保持个人卫生和衣帽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面
落实主体责任:食品销售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发挥其作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如实开展并作好记录。
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供货商资质审核,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按规定应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要确保两证(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齐全。进口食品(含进口食用农产品)应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产品包装需有中文标签标识。
(四)食品储存与销售方面
储存条件:销售有温度、湿度贮存要求的食品,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并在显著位置显示温度且保持有效运行。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应与非食品、预包装食品等分离或分隔设置,不同品种散装食品分隔,生食与熟食分开。散装食品的盛放容器等应使用安全、无毒、无害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制作。
销售过程:在售食品标签标识应符合规范要求,直接入口食品要设置三防(防腐、防尘、防蝇)设施且要正确使用。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样品要与销售的散装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字样,提供专门取用工具。
(五)食品质量方面
经营者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02
对食品消费者的提示
(一)线下食品采购
选择正规场所: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
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包装破损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
(二)线上食品采购
线上购物选择正规平台,优先选择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查看进入平台经营者经营资质、进入平台销售产品的标签标识、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如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交易合同、网页宣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
(三)消费维权要举报。在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或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日期: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