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大类食品664 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 651 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3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湖南五六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爆辣牛脆耳(酱卤肉制品),铬(以Cr计)项目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 Q/HWLQ 0001S-202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
(二)湖南福来喜鹅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风干鹅(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衡阳县卓越水厂生产销售的卓越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保靖县小水田气站店销售的,标称保靖县山之泉水厂生产的云山涧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沅江市联福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丰源食品厂生产的好辣香辣片(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江县丰源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醴陵市湘琪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醴陵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邵阳市好又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美芝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柴火丸子(非发酵豆制品),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美芝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津市市小宋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张老头鹏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张老头风味豆干,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龙山县第一中学使用的复用饭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古丈县第一中学高中部食堂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张家界绿鲜果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溪坪店销售的小青椒(辣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张家界市永定区刘丽霞海鲜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新化县娄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红香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株洲、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娄底、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日期:202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