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食用保健品调解身体机能,但有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售卖所谓的“保健品”,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数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中审理被告人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发现,张某在朔城区东关街路北经营成人用品店,从2022年12月开始出售保健食品。张某购买违禁保健品时,从不查验供货者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证件,甚至在明知违禁保健品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将违禁保健品藏在其所经的成人用品店中售卖,以逃避监管。截至2023年底案发,张某售卖“一片大好”、“King tiger”、“JIN”、“黑色金刚”等保健食品销售金额为10万余元。经检验,以上四种保健食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法网恢恢,张某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被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刑,并被判处高额罚金。
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称“我知道这些东西属于违禁品,里面添加了非法成分,吃多了对人体有害的,所以我都藏在店里偷偷摸摸卖,不敢摆出来。”经过开庭审理,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留下了忏悔的泪水。
西地那非,又称“伟哥”,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3月16日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明令禁止的非法添加物质,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保健品在法律定性上归属“食品”一类,食品的安全关乎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食品的生产、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安全监管。但仍有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将西地那非加入食品中,打着保健食品的旗号进行销售,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食用这类保健品后,不但起不到强身健体的效果,反而易出现不良症状,危害身体健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朔城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犯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对其他食品从业者予以警醒,广大经营者应秉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审慎查验购进保健品质量合格凭证,禁止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广大食品生产及销售行业从业者也应当引以为戒,务必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切勿贪图一时之利,突破法律底线,做出违反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保健品,遵循医嘱,通过正当的途径进行购买,认真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如发现商家违规售卖有毒、有害保健品,请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积极举报!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日期:202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