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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2024年食品行业典型处罚案例

   2025-02-04 食品伙伴网文雯665
核心提示:2024年食品行业发生了一系列舆情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处罚结果如何,我们一起来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4年食品行业发生了一系列舆情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处罚结果如何,我们一起来看。

 
  1、“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事件:涉事企业共被罚1287万
 
  2024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报道了《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曝光了个别企业使用槽头肉制作预制菜的情况,预制菜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发争议。涉及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
 
  2024年5月10日,阜阳市市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3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分别罚款420万元、573.4万元、293.76余万元,共约1287.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厨先生公司存在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生产布局,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东辉公司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春天公司存在使用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3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罚款。其中,对厨先生公司处货值金额52.5万元的8倍罚款420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王广志处以2023年从厨先生公司取得收入6万元的7倍罚款42万元。对东辉公司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2617件,并处货值金额33.73万元的17倍罚款573.44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张来勇处以2023年从东辉公司取得收入4.2万元的6倍罚款25.2万元。对春天公司处货值金额36.72万元的8倍罚款293.76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春天处以2023年从春天公司取得收入7.44万元的6倍罚款44.64万元。
 
  除行政处罚外,3家公司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听花酒”涉嫌虚假宣传事件:成都、北京、西藏子公司、母公司先后被罚
 
  2024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听花酒”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
 
  随后,ST春天的成都、北京和西藏的子公司及母公司先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受到了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6日晚间,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于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武侯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经查实,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听花盛世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罚款人民币 1800000元。
 
  2024年6月26日,ST春天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听花贸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听花贸易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违法宣传问题。经过调查,朝阳区市监局认为,听花贸易的业务员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听花贸易作为酒类销售企业,应当对酒类及食品广告中禁止宣传治疗功能、功效作用等内容的事项知晓,且听花贸易提供了《体验店合规迎检常规注意事项》PDF文件,该文件要求了体验店店员在接待消费者时所用话术不能提及功效,听花贸易在明知接待消费者时不能提及听花酒具有相关功效的话术情况下,还要求或默认员工向消费者介绍听花系列白酒的功效及“回春案例”,主观故意明显,引起了一定程度的负面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听花贸易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万元。
 
  2024年9月30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旗下子公司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春天酒业”),已于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藏市监局”)藏市监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披露,2024年6月,西藏市监局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西藏春天酒业于2023年11月印制的《听花内部培训专用资料袋》及“听花酒功效折页”,属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并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的规定,西藏市监局责令西藏春天酒业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同时,西藏市监局决定对西藏春天酒业实施行政处罚如下:处罚款130万元。
 
  2024年12月30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宁市监局”)宁市监处罚[2024]第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2024年11月,西宁市监局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策划、编写、印制的《听花内部培训专用资料袋》《听花产品知识&实战问答》《听花酒功效折页》并通过培训销售员话术进行产品介绍,有关内容无国家有关部门认证材料,科学上未有定论,用户所谓评价亦未经核实,容易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构成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西宁市监局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万元。
 
  3、红薯粉条事件:“东北雨姐”被罚165万元、涉事粉条厂家被罚671.76万元
 
  2024年9月,“东北雨姐”红薯粉条事件引发了全网关注。最终,“东北雨姐”因虚假宣传被罚165万元;涉事粉条厂家被罚没671.76万元。
 
  事件起源于,2024年9月,有打假博主称其购买“东北雨姐”直播间的红薯粉条并送检,“发现红薯粉条中掺入了木薯淀粉,没有红薯成分”。事件发生后,“东北雨姐”所在地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很快组成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并立即对“东北雨姐”直播间所售的红薯粉进行封存并送检。
 
  2024年10月12日,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调查结果。经检验,“东北雨姐”直播推广的红薯粉条送检样品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经查,雨姐传媒在直播中宣称红薯粉条“除了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没有乱七八糟的”“质量雨姐给你把控”等,与事实不符,属于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雨姐传媒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雨姐传媒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红薯粉条生产企业在外市,按照地域管辖原则,将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2024年10月12日,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情况通报。2024年9月23日,该局对六河公司立案调查,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相关红薯粉条送检。经检验,植物源检测结果为红薯源性成分未检出、木薯源性成分检出,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该红薯粉条配料表仅标明“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属于含有虚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六河公司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71.76万元。
 
  4、“三只羊”带货“香港美诚月饼”事件:被罚没6894.91万元
 
  2024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未在香港生产及销售,涉嫌“误导消费者”,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9月26日晚,针对三只羊网络直播带货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合肥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依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三只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894.91万元。针对三只羊直播带货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责令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情况通报显示,三只羊受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直播推介“香港美诚月饼”时称“香港美诚是一家专门做高端月饼的大品牌,已经做了将近20多年”,强调“美诚的、香港的、高端的月饼”等卖点,构成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此外,三只羊受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多裕”)委托,直播推介“澳洲谷饲牛肉卷”,鲜多裕提供的推介信息宣称该产品为原切肉。三只羊在未获取原切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仍根据鲜多裕提供的信息进行推介。鲜多裕实际发货的肉品为调制肉。上述行为构成虚假的商业宣传。
 
  5、“网曝鸭肠、鹅肠工厂脏乱差”事件:涉事企业分别被罚
 
  2024年6月17日,有媒体曝光山东滨州、河南清丰两家禽类屠宰加工厂脏乱差问题严重,引发广泛关注。最终,“问题鸭肠”涉事工厂被顶格处罚、“脚踩鹅肠”涉事公司被罚2万。
 
  2024年7月3日,针对山东雅士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鸭肠车间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的报道,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联合工作组回应查处情况及调查处置进展。针对涉事企业生产不规范、卫生环境差等问题,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作出顶格处罚。截至目前,已召回鸭肠产品10.5吨,产品经抽检虽为合格,但鉴于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企业对召回鸭肠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联合工作组通报称,自6月18日开始,山东雅士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累计投入100多万元,对鸭肠加工车间安装不锈钢操作案台和设施127套,加装监控设备6台,对原料投递间、冷库、外包间、实验室等进行卫生改造提升。6月27日、28日,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分别出具了现场核查报告及审查意见,验收通过,具备生产条件。
 
  2024年7月5日,清丰县永官食品有限公司因不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法行为,被清丰县农业农村局罚款2万元。
 
  此前有媒体报道,2024年4月下旬,媒体记者先后进入河南清丰县永官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雅士享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在鸭肠、鹅肠生产车间暗访发现,鸭肠随意堆放在地上,清洗地面的脏水混在鸭肠中,工人直接用脚踩洗鹅肠,甚至还有工人将从污水中捞出的死鸭再次送回车间。
 
  6、“叫花鸡里没有鸡”事件:涉事商家被罚款600元
 
  2024年5月,“叫花鸡里没有鸡”事件引发舆情关注。
 
  5月13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叫花鸡里没有鸡”涉事商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15日,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罚款6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自2023年4月7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158号开设店铺,从事热食类食品(简单加热)等经营活动,销售叫花鸡、臭豆腐、烤肉串等商品。当事人从德清某食品有限公司购入预包装食品叫花鸡,单价13元/只,在摊位内销售,并将供货商免费提供的叫花鸡模型摆放在柜台作为商品信息展示。2024年5月1日,当事人将2个叫花鸡模型冒充叫花鸡食品销售给顾客,单价30元/只,费用共计60元。所以当事人销售以假充真的商品货值为60元,违法所得60元。当事人将叫花鸡模型作为叫花鸡食品销售给消费者,构成销售以假充真商品的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商业街区的经营者,其行为导致重大舆情反响,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了区域的旅游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决定从重处罚。
 
  此前报道:2024年“五一”假期,有消费者反映在杭州河坊街商铺购买了3只叫花鸡,共计90元,其中2只带回家打开后只有土、没有鸡。对此,涉事店铺店员给出的解释是,假期招了“临时工”,当天客流较大,估计当时顾客比较着急,将样品递给了店员,店员不熟悉商品就给打包了。
 
  7、“5块雪花酥卖681元”事件:涉事店铺拟被罚10万
 
  2024年4月,“5块雪花酥681元”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最终,涉事店铺拟被罚10万。
 
  2024年5月1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24年4月9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争议及媒体报道内容,对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店内收银台集中商品价签汇总栏目上存在“50g”和“斤”等多种计量单位,与展示商品位置分离不对应,且多个价签混淆不清;店员在对消费者选中的樱花酥进行称重计费时,未同时向消费者展示所购商品的单价、数量及总价,直接切块并要求消费者出示付款码扫码收费,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此前报道,2024年4月,武汉一名女士爆料称,自己和亲戚在江汉路一家名叫“一封情酥”的点心店购买了5块雪花酥,结账时发现要681元,要求退款一度遭拒。
 
  8、连云港“鬼秤”事件:涉事商户被罚3万元、市场方被罚款35万元、5人被行拘
 
  2024年5月,有博主发布一则视频称,他在江苏连云港海鲜蔬菜直销市场买海鲜时遭遇“鬼秤”,与对方理论反遭市场管理方抢夺手机。视频一经发布,随即引起热议。
 
  2024年5月19日,“今日海州”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续报称,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予以行政处罚告知。对涉事商户许某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罚款3万元;对市场主办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35万元。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曹某某、王某某,涉事商户许某某及其亲属徐某某、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9、“博主举报钱塘龙井冒充西湖龙井”涉事企业被罚50万
 
  2024年6月17日,知名博主B太发布视频曝光杭州西湖龙井茶叶产区市场乱象。B太称,自己曾被杭州景区的司机带至西湖龙井产区购买茶叶,花费3880元一斤的高价却对茶叶真假心存疑虑。同时,他透露从商户口中得知,司机通过拉客购买茶叶可获得50%的提成。
 
  2024年6月17日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查明,该店(龙井189号)营业员在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连续三次将产自杭州市余杭区的龙井茶宣称为“西湖(狮峰)龙井”售卖给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1800元,涉嫌虚假宣传。
 
  2024年7月,网红博主“B太”曝光的杭州西湖龙井产区乱象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了杭州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杭州龙井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认定,该企业在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存在当事营业员为促成交易,获取销售提成,提高收入,在向本案举报人推销龙井茶的过程中宣称其销售的龙井来自西湖龙井核心产区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确认涉案茶叶采购自杭州市余杭区某茶农,系钱塘龙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500000元。
 
  10、网红酸奶广告擦边被罚
 
  2024年5月,网红现制酸奶品牌Blueglass广告涉嫌低俗营销,引发网友热议。最终,Blueglass酸奶品牌方上海悦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45万元、北京悦活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40万。
 
  2024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悦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上海悦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推广酸奶产品的过程中,利用多种媒介发布广告,其内容含有“18周岁以下,我不卖”“恶搞男友,我不卖”“60周岁以上,我不敢卖”“哈哈哈哈哈,别说你不懂”等擦边色情文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2024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悦活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北京悦活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多种媒介发布“男友力酸奶”饮品广告,其中含有“Superboy 男友力扳回一局”“特别使用:玛咖肉苁蓉黄精人参鹿鞭牡蛎肽蛹虫草牛磺酸小桔袋”“18周岁以下我不卖”“恶搞男友我不卖”“60周岁以上我不敢卖”“哈哈哈哈哈,别说你不懂”等暗示具有壮阳功效低俗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事件起源于,2024年5月,有网友发文投诉,现制酸奶品牌Blueglass发布的新品广告擦边低俗。据悉,Blueglass发布了一则“Superboy男友力”酸奶广告,在其宣传海报上打“18禁”符号以及“18周岁以下,我不卖”“别说你不懂”等充满暗示意味内容。在其小程序详情页,产品配料表中也特意标注含有“玛咖”“肉苁蓉”“鹿鞭”等中药材成分,被消费者质疑存在“擦边”“低俗营销”行为。
 
 
标签: 食品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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