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餐饮服务单位: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春节期间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合规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许可范围合规开展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控制年夜饭、红白喜事等大型宴席订餐数量,严禁“超负荷”经营。
(二)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使用卫生间后应重新洗净手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并消毒;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落实进货查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选择资质齐全的供应商,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供应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安全可溯。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严禁采购、加工野生水产品;严禁加工制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不得自行宰杀加工野生、养殖河鲀鱼(河豚);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得售卖无标签散装白酒及自制泡酒。
(四)严控加工过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工食品,加工前应对待加工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杜绝使用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食品贮存做到分类管理,分区存放,使用醇基燃料的应当分区存放,并按“五专一标识”进行管理。一次性接待1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应当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五)保持清洁卫生。保持经营场所及厨房环境卫生整洁,做好操作台面、地面、地漏内外、冰箱冰柜等清洁打扫,做好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餐具、厨具等及时清洗消毒,清洁后的餐饮具要沥水烘干,保持干净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六)杜绝餐饮浪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餐饮浪费提示提醒,按就餐人数给予适量点餐提醒,鼓励推出“小份菜”“半份菜”,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打包服务。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
节日期间,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规范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保存好有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日期:202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