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保障假日消费食品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20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005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泰湖长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浈江区黄桂英水果店销售的橙(脐橙),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放心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中山市黄圃镇毛辉副食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永旺惠州东平店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清溪百荟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茂南区爱琴海店销售的食荚豌豆(荷兰豆),多菌灵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揭阳市惠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客天下店销售的葱,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鲜欢喜商行销售的菜豆(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惠客多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葱(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鲜鲜惠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食荚豌豆(荷兰豆),多菌灵、氧乐果和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潮州市枫溪区得兴购物广场销售的菜豆(四季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潮州市枫溪区得兴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珠海市拱北惠加乐商行销售的辣椒(青尖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紫金县城宝成商业广场农产品部销售的韭菜,乐果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湛江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赤坎世贸店销售的菜豆(本地四季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深圳市为盛发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荷兰豆),多菌灵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紫金县城宝成商业广场农产品部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云浮市金来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欧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蛋糕(芝士味粒粒脆),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9.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日期: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