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市场准入
2024年,包括美国、欧盟、英国和欧亚经济联盟等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产品市场准入层面对法规和标准进行了规划调整,从而把好产品进口前的出口企业审核、进口商资质查验等风险管控工作,降低进口风险。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法规制修订内容如下:
国家/地区 | 动态变化 |
美国 | 简化自愿合格进口商计划审批(VQIP)流程,为符合资格的进口商提供更快捷的审查通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
英国 | 英国多次修订食品和饲料进口法规,强化边境管制与检验要求,更新风险清单及危害物质的检验方法 |
俄罗斯 | 俄杜马通过法律,加强对进口植物产品的检疫要求,严审境外实验室,优化流程减成本,由俄兽医植物卫生局负责 |
新西兰 | 修订食品通知中有关注册食品进口商和进口销售食品的要求,明确将冷冻浆果由增强监管食品修改为高度监管食品,通关选择包括3类 |
韩国 | 整合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内容:进口前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工厂注册、进口营业管理、通关阶段的进口申报及进口查验、流通阶段进口食品的管理要求 |
印度 | 制定包括乳、肉、蛋等多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 |
马来西亚 | 新增进口食品监管要求,包括境外生产工厂审核以及进口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要求 |
菲律宾 | 优化包括食品进口商在内的食品企业申请有效运营许可证(LTO)流程 |
02限量要求
为保障公众健康,多国和地区更新了食品中危害物的限量和添加剂使用要求。比如,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分别更新了重金属含量上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欧盟修订了多种污染物的最大限量。出口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环节的控制,确保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限量标准,避免因超标而导致退货或销毁的风险。
国家/地区 | 动态变化 |
中国香港 | 更新了9种现有重金属含量上限,鱼类、巧克力产品及食用真菌等类别产品重金属限量要求趋严 |
中国澳门 | 更新《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接轨国际,涵盖约400种添加剂,新增数千项组合与限量,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
欧盟 | 对食品中高氯酸盐、3-氯丙二醇、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多种污染物的最大限量进行了修订;并对食品添加剂和香精香料使用要求进行了多次调整,涉及山梨酸钾、酒石酸及其盐等,相应产品类别包括食品补充剂、酒精饮料和甜点等 |
英国 | 修订农食产品如燕麦、大蒜等产品中多类农药的残留限量 |
加拿大 | 新增污染物C22烯脂肪酸在食用油、调味料(拌制色拉用)、人造黄油、色拉油、乳制品类似物、起酥油和婴儿配方奶粉中的限量要求;明确禁止溴化植物油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 批准使用3类营养素、扩大2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以及7种加工助剂的使用 |
韩国 | 修订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和酶制剂的使用要求 |
印度 | 新增小麦、麦麸、黑麦、大麦、咖啡等产品中赭曲霉毒素A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规定肉、蛋、奶、水产品中禁止使用卡巴氧、氯霉素等兽药 |
智利 | 新增54种农药在23类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要求,优化食品安全管控 |
南非 | 新增104种农药在各种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指标,删除22种农药在部分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指标。 |
03产品标准
2024年,包括加拿大、日本、俄罗斯、沙特阿拉伯等国在内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等规格标准、产品检测方法等标准进行了更新,从而确保标准更合理、更有助于实施。出口企业需关注目标市场的具体标准变动,确保生产工艺和技术符合最新要求。
国家/地区 | 动态变化 |
中国澳门 | 整合并更新了多类添加剂: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标准 |
欧盟 | 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使用双酚A(BPA)及其盐类 |
加拿大 | 更新了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产品标准(如坚果、酒精饮料、香辛料等)、微生物检测方法标准等 |
日本 | 推进食品接触用合成树脂正面清单实施,确保所有材料的安全性得到确认 |
泰国 | 更新修订食用油脂、鱼油、天然矿泉水和食品补充剂等产品标准要求 |
印度尼西亚 | 推出清真产品认证、转基因产品监管和健康补充剂等各类产品多项要求 |
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 | 更新肉类、油脂制品技术法规并推出纯素食产品标准和转基因生物成分特性的检测方法标准 |
南非 | 修订了玉米、加工肉类产品的分级、包装和标识条例 |
沙特阿拉伯 | 批准多种食品的强制性海湾技术法规和沙特技术法规,涉及肉类、乳类、水产类、谷物类、调味品类等 |
秘鲁 | 批准多项有关谷物、烘焙高粱粉、高粱片、高粱粒等的产品技术标准 |
阿根廷 | 调整酒精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婴儿配方奶粉、膳食补充剂、食用油、面条、无麸质食品、调味茶等多类产品的产品标准 |
哥伦比亚 | 计划制定食品中反式脂肪和饱和脂肪标准技术法规 |
04标签标示
2024年,多国和地区通过制定和更新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用以提升食品安全与透明度,从而在食品领域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公共健康。出口企业在设计产品标签时,必须严格遵循当地法规,特别是关于营养成分声明和过敏原信息的要求,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并避免法律纠纷。
国家/地区 | 动态变化 |
美国 | 发布标签“健康”声称新规,规定特定类别的满足饱和脂肪、钠和添加糖的限量规定的食品才能声称“健康”;并就标签中日期标示问题进行探讨 |
加拿大 | 补充食品补充剂中有关食品警示标志和“放大镜”标志的缓冲区域要求 |
欧亚经济联盟 | 修订食品标签要求,在实际办公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允许生产商在地址信息变更后的三年内继续使用旧标签 |
日本 | 修订食品过敏原清单,在推荐性过敏原列表中新增了澳洲坚果(Macadamian),并删除了松茸(Matsutake mushroom)并调整“功能性标示食品”的标签标示法规 |
韩国 | 明确产品中产品名称、营养成分、钠含量等项目的标示大小和位置以及强制标识营养标签的产品类别 |
新加坡 | 发布新版《营养标签指南》,帮助行业参与者更好地理解食品健康和营养标签的要求 |
泰国 | 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营养标签和健康声称新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过渡期 |
智利 | 强化了食品正面标识系统的应用,确保预包装加工食品符合当地标签法规;修订酒类产品标签以及进口乳类产品的标签要求 |
巴西 | 发布食品过敏原标签法规实施指南并规定了产品中天然乳胶、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和满足肠内营养中乳糖等致敏信息警示语的标识要求 |
俄罗斯 | 数字标签试点扩大,扩大至薯片、玉米片、面包干、油煎面包块、玉米棒、薄脆饼干及爆米花等类别,力争覆盖食品全品类 |
沙特阿拉伯 | 计划修订标签和营养声明相关的法规,明确营养素含量标示和允许使用的声称用语要求 |
05卫生管控
2024年,中国澳门、俄罗斯、印尼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实施HACCP管理和颁布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指引等措施,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合规。出口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按照HACCP或其他先进理念进行生产操作,保证整个供应链的安全可靠。
国家/地区 | 动态变化 |
中国澳门 | 发布了包括零售生鲜鸡、新鲜肉类等在内的多个食品卫生指引,帮助业界规范操作流程,维护食品安全 |
美国 | 延长食品过敏原项目和酸化食品生产过程卫生控制规范要求意见征集期,强化过敏原管理和酸化食品生产规范管理。 |
日本 | 调整食品安全监管的官方机构部门职能,日本食品卫生标准审批评估由消费者厅负责,而厚生劳动省将继续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审查 |
俄罗斯 | 基于HACCP原则制订食品质量管理体系新标准,涵盖食品生产全环节管理要求 |
柬埔寨 | 发布关于易腐货物的处理指南,明确海关清关时对该类货物的储存和放行等要求 |
06小结
综上所述,面对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复杂多变的国际食品安全法规环境,出口企业应当保持高度警觉,积极跟踪研究各国法规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自身生产和经营策略。此外,还应加强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合作,获取最新的行业资讯和技术支持,不断提升自身的合规水平,以确保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企业可以考虑加入行业协会或者参与相关研讨会,以便更深入地参与到国际标准的讨论过程中,为维护自身利益发声。
欧盟食品快速预警系统知多少
日期: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