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现针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和消费者作出提示:
食品销售经营者:
1.主体责任要落实。要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发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
2.进货查验要严格。要从资质齐全的正规厂家处购进食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时要仔细检查食品日期、感官等情况。
3.过程管控要规范。要做到冷藏冷冻设备安全运转,食品贮存、销售场所环境整洁,标签标识符合规范要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4.经营底线要守牢。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
消费者:
1.选购渠道要正规。挑选年货食品,不要贪图便宜,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超市、商场或者集贸市场等,优先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销售场所。
2.标签标示仔细看。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重点查看食品的名称、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储存条件需注意。购买食品后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如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日期: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