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强化和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成绩斐然
日前
探索推出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一起来看看
实施时间
自2025年2月1日起,有效期5年
实施对象
大中型、小型餐饮及除学校食堂之外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餐饮服务连锁管理企业总部、餐饮服务管理企业
利用食品自动设备从事制售卖食品的经营者,利用车厢型餐车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实施原则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
等级划分
静态风险因素
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规模及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设备设施等。
动态风险因素
包括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约谈、消费投诉、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管记录。
等级标准
从低到高划分四个等级:
A级—分值为0—30(含)分
B级—分值为30—45(含)分
C级—分值为45—60(含)分
D级—分值60分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直接确定为D级——:
1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中用餐配送单位。
2
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4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
一年内2次以上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6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或者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
7
存在其他影响食品安全行为的。
分值调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在风险分值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减10分;获得市级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减8分;获得县(区)级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减5分。
获得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项及以上认证的,减6分。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1项及以上认证的,减6分。
等级评定调整
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当年食品安全监管记录中未出现直接确定为D级情形的,食品经营条件未改变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不作调整。
餐饮服务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即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并在取得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完成。
餐饮服务经营者出现直接确定为D级情形的、和风险分值调整情形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七个工作日内调整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日期: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