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等12类食品48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5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滁州明光市喜正客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淘宝温州市乐清食品批发商行(经营者为乐清市渔太太食品商行)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安徽唛口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乳米菓(芝士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宿州市泗县大庄万客隆商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宿州市泗县润鑫发到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亳州市金福醉酒业有限公司监制的、亳州市皖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糊吊闹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池州市青阳恒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铜陵方明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酱汁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淘宝聚杞堂(经营者为六安市金寨悦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芜湖小宝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合肥市肥东县好先生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北市级口酒业有限公司监制的、安徽楚州酒业有限公司(淮南)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合肥市包河区王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汪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六安优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六安优纯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六安市宝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优纯甜甜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玖铭堂(安徽)药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石斛原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宿州市开发区康要水产冷冻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安庆皖江大道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康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香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翼达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徽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生产的徽府老坛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徽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四、滁州市来安县今日食品超市销售的洋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十五、安庆桐城市朱一鸣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汪丫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六、安徽省徽品堂土特产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黄山市筱苏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生酥(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七、安徽力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阜阳)销售的、标称郑州婴伟达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力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水果米饼,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力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日期: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