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对《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xumu@nync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528室,邮编101117,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25227。
4.传真:010-5552503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起草说明.doc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日期: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