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303857号公告,制定“包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散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及“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自2016年1月1日生效。同日,部授食字第1031303858号公告废止“以基因改造黄豆及基因改造玉米为原料之食品标示事宜”,自2016年1月1日生效。
包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208
散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209
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210
日期: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