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出部授食字第1031304249号函,检送11月21日部授食字第1031303009号公告预告的“食品用洗洁剂卫生标准”修正草案第五条附表二勘误表1份,将表头栏的“使用规范”更正为“残留浓度”。
日期:2014-12-26
2014年12月1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出部授食字第1031304249号函,检送11月21日部授食字第1031303009号公告预告的“食品用洗洁剂卫生标准”修正草案第五条附表二勘误表1份,将表头栏的“使用规范”更正为“残留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