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84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15批次,不合格3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称福建省安溪百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30日生产的金骏眉(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戴云山茶业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福建兴佰成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日生产的我是蛋糕卷(肉松味沙拉夹心卷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鼎市石湖勤华便利店。
(二)标称漳州市睿谷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生产的绵绵抹茶味蛋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罗源县滨海新城建雪食品店。
(三)标称福建纳麽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生产的三明治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鼎盛辉煌食品商行。
(四)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姜文忠快餐店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惠安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包装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优盛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包装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福建泉州元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漳州市芗城区陈志成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订单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福建万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晋江泉安分公司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梅山店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福安市华宁新邻售超市销售的树上熟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厦门市集美区亚密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上杭县星凯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果冻橙(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福州优盛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牛奶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惠安县齐庆美蛙火锅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龙岩福墩墩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永春县闽爱心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3日),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福鼎市岙丰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泉州市金雕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1日生产的加饭酒(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采购单位为泉州耀盛餐饮配送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金雕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标称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生产的黄冰糖粒,还原糖分、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销售单位为福建省福万佳超市有限公司。
五、其他问题
(一)标称福建省福州市爱尚鱼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生产的香烤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霞浦县游品味食品商行。
(二)标称宽甸润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1月10日生产的美味烤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宽甸润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惠安县日勋小吃店的米粉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漳州市龙文区步文街道郑小伟快餐餐馆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福州市马尾区珊瑚虫小吃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丰泽区牛肉文餐馆的大汤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福州市马尾区宅孝小吃店的中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福州市仓山区雄蜀记餐饮店的小碟(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附件2: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日期: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