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小辛庄陇芋小吃店(招牌:兰州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53号-6(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三十六号酒馆有限公司(招牌:酒精事务所;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东苑三区36号楼-1至3层102负一层)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汤山广威巨梦餐饮有限公司(招牌:金百万;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柳树村临30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刘春停商贸中心(招牌:老快餐盒饭;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64号)未留存供货单位资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日期: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