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迁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强化广告监管,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效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案例释法、警示普法作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一、泗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苏某酒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4年1月,泗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江苏某酒业有限公司抖音店铺发布的酒类广告视频若干条,其中有4条视频含有饮酒动作,涉嫌违法,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发布饮酒广告的“某某专营店”店铺账号,已经过抖音官方认证。当事人发布4条含有饮酒动作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泗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改正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七、泗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农产品经营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2024年1月,泗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反映,抖音号“某某农产品”发布直播视频,称“透熟的新袁本地小山羊肉,销售价50元/斤”。根据当地市场行情,怀疑是虚假广告。经核查,该抖音号为泗阳县某农产品经营部注册,为吸引人气,经营者把从淮安等地购进的羊肉谎称为本地羊肉在抖音店铺中售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泗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目前,当事人已改正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日期: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