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金秋时节,菊黄蟹肥。蟹卡因能够自由选择提货时间和提货地址,对于消费者来说十分方便,因此非常热门,但消费者张女士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
原来,张女士购买蟹卡后,兑换时发现螃蟹“缩水”了,原本购买的是6两的母蟹和4两5的公蟹,拿到手的却是4两5的母蟹和4两左右的公蟹,商家辩称运输过程中水分流失等原因造成重量差异,但张女士不认可,多次购买蟹卡的她从未遇到过差异这么大的情况,于是张女士向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进行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澄南分会工作人员前往出售蟹卡的商家,商家确认了张女士购买的蟹是由其发的货,表示今年螃蟹季还没有6两的母蟹,无法达到蟹卡上承诺的品质。经调解,商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了差价,消费者表示问题已经解决,很满意。
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消费提示
蟹卡市场近年来投诉常有发生,“纸螃蟹”提货难、维权难的现象屡见不鲜。中国消费者协会亦发布了消费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购买蟹卡时,应优先考虑正规线下实体商家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同时需警惕那些价格明显低于合理水平的超低价卡券。此外,对于标注为“长期有效”的蟹卡,消费者亦应及时进行兑换,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变故。
日期: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