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工作时间为8:00—17: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262208
电子邮箱:rsszhc@samr.gov.cn;quanguogongshi@163.com
信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评选办收)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 附件1.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pdf
附件2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拟表彰先进工作者名单.pdf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日期:202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