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农村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农村食品市场、食品产业集中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和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紧盯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重点问题,采取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主体396户次、销售主体8440户次、餐饮服务主体3810户次,检查农(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0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8户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04起。
持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抽检力度。持续增强农村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加强核查处置,强化结果运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共组织监督抽检(含食用农产品)5523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226批次;完成各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9090批次,检出阳性样品32批次,不合格产品按照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今年以来,查处农村地区食品违法案件24件,罚没金额21万元,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牢农村食品安全底线。
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积极引导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倡导规范管理、合法经营。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增强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能力和防范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共打造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376户。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全市127个乡镇(街道)、2118个村(社区)共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2374人,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申报食品安全信息员补贴28余万元。
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食品流通科供稿)
日期: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