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二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二宝烧烤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农林路
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宫桂花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宫桂花包子铺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店村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吉福食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富士吉碳火烤肉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太平庄村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楷丰小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早点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鲍庄村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5、北京市鸿雅春饭馆
招牌名称:羊蝎子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务滋村
当事人后厨工作人员未佩戴发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6、北京市江村宏缘副食商店
招牌名称:山西面食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江村
当事人餐具保洁区存放的餐具清洗不彻底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日期:20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