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中,涉及青海省食品流通领域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玫瑰梅(水果制品)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19日,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西宁城东龙腾干果食品商行,并责令停止销售、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查,2024年8月17日,西宁城东龙腾千果食品商行从王华干果批发部(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汇鑫食品集散中心22-14号)购进玫瑰梅1件(20KG),该商行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截至核查时将该批次玫瑰梅(水果制品)以零售方式全部销完,未保存购买人信息,故无法召回。法定期限内,该店铺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
二、不合格食品乌梅(水果制品)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9月19日,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西宁城东龙腾干果食品商行,并责令停止销售、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查,2024年8月17日,西宁城东龙腾千果食品商行从王华干果批发部(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汇鑫食品集散中心22-14号)购进乌梅1件(20KG),该商行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截至核查时将该批次乌梅(水果制品)以零售方式全部销完,未保存购买人信息,故无法召回。法定期限内,该店铺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宁城东龙腾干果食品商行,加强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义务,确保所销售的食品可追溯。
三、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9日
日期: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