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外供餐属集体供餐行为,具有供应量大、供餐环节多、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目前晋江市辖区内共有校外供餐单位16家,为全市4.3万余名学生提供就餐保障。为回应公众关切、夯实主体责任、筑牢食安底线。2024年6月28日,晋江市食安办、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发布《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规范》标准,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
试点探索,先行先试。今年初,晋江市食安办牵头与晋江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联合,积极探索供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相关标准要求,通过比较分析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献资料,提炼值得借鉴的经验,逐步开展相关信息检索、加工和分析,走访供餐单位、收集相关会员建议以及专家评审,形成了满足市民更高要求的食品安全团体标准,并在辖区内选择一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规范、环境卫生较为整洁的校外供餐单位作为《规范》试点单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标准引领,有章可循。为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晋江市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晋江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牵头起草编制《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规范》在历经5个月的打磨后,应运而生。该《规范》规定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人员要求、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风险管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是省内首次出台的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团体标准,标准的发布让校外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章可循。
全域推广,共治共享。为更好检验和推广《规范》这一团体标准,暑期期间,成立专项复核小组对原有19家校外供餐单位经营许可展开全面复核,通过材料复审、现场查看、整改复查、座谈反馈、研究确定等方式,最后16家通过复核,3家未通过复核,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秋季开学前3家校外供餐单位主动注销许可,目前有效许可16家;秋季开学初,联合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开展开学第一餐检查,并组织校外供餐单位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规范》进行宣贯培训,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10月14日,在2024年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上,全市校外供餐单位集体签署承诺执行《规范》标准。鼓励师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校外供餐的监督和管理。
日期: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