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联盟《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北区域食品安全承检机构互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2024年10月29日至3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查组一行4人对青海省质检院食品抽检任务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检查,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西北区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和区域承检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也是对省质检院承担的食品抽检任务的一次严格考量和验证。
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省质检院院长关于省质检院管理体系运行和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情况汇报,深入食品检测实验室实地查看了理化室、光谱室、液相色谱室、气相色谱室及微生物检测室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流程,详细查阅了仪器设备档案、人员技术档案、检测报告及体系运行的质量记录。专家们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照检查表涉及的十大项41条内容进行了严谨细致的逐项检查。
经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省质检院食品抽检工作从抽样检测到检测报告出具,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技术规范,抽检工作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检验数据准确性可靠。同时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省质检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夯实基础,查漏补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下一步,省质检院将继续秉持科学、规范、公正、准确的质量方针,不断提升自身的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先进的技术和更加优质的服务,为保障全省食品安全、守护人民健康做出积极的贡献。
日期: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