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10月17日,宜春市开展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人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股室有关人员,宜春市餐饮协会负责人,部分餐饮企业代表共7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宜春市餐饮协会负责人带领餐饮服务企业代表共同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动对餐饮环节原料(包含是否使用预制菜)和加工制作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不非法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31家餐饮企业代表现场集中签订了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代表一致表示,认真践行好承诺内容,遵规守纪,守法经营;不断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活动要求,各餐饮企业要切实履行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保障食品安全,提升服务品质,为全市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宜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指导,创新监管方式,树牢服务理念,推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着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日期: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