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笔者从施秉县政府得知,施秉县依法采取行动,对违规生产经营的马号乡六合村唐某米酒小作坊进行再度查封。
据介绍,当事人唐某是广西人,几年前,他举家来到六合村租赁民房,从事米酒酿造,并对外进行销售。2014年5月,唐某因使用勾兑白酒的食用酒精,经检测不合格,被质监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为防止这小作坊死灰复燃,12月6日,施秉县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执法,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这小作坊生产经营区与住宿生活区、养殖加工区、米酒存放区混为一体,酿酒锅炉安置与住宿生活区同一间房屋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当地附近群众反映,没看见这酒厂买大米,卖酒糟,也没闻到烧酒的飘香,但这家酒厂整天有米酒销售,生意好得不得了。
当地苗族群众根本不去考虑这酒是用什么酿制的,只图便宜,每逢赶场就打个十斤八斤,回家一醉方休。据说,少数群众也因这“勾兑”米酒都上了瘾。
经查,2008年,唐某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无质监部门的食品加工登记备案手续,《食品卫生许可证》现已逾期。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停业整改,并通报县卫生部门。并对该米酒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米酒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日期: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