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转移地方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共检出9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临夏、庆阳、武威、甘南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白银区兴鑫芳酿皮店自制的水洗凉皮(加工日期:2024-1-4),其中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武威柏树庄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醋(生产日期:2024-3-1),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临夏市叶合轩金嘴嘴串串火锅店的小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4-3-22),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永靖县世纪金源餐饮有限公司的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4-3-22),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兰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肉肠(生产日期:2024-3-28),其中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兰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兰州星月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生产日期:2024-2-23),其中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兰州星月调味品有限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静宁县陇原红果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冻干苹果脆(生产日期:2024-5-5),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静宁县陇原红果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酒王酒(生产日期:2018-5-18),其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九)甘南有礼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南巴寨山天然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弱碱性高锶矿泉水(生产日期:2023-3-6),其中界限指标-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甘南有礼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日期: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