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类别食品1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经开区建投万家便利店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妮水果食品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哥水果店销售的橘子,氯唑磷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亳州市谯城区美邻美生鲜超市销售的大芹菜,甲拌磷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亳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附件3 亳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日期: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