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吉日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案
2024年7月4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吉日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开展了检查规范,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后厨环境不整洁,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青岛百味千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外卖吃出苍蝇引发投诉案
2024年8月15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青岛百味千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发现,其后厨存在灭蝇灯未开启、盛菜盆未遮盖、个别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和发帽的情况,顶棚粘蝇纸有死苍蝇,存在苍蝇可能落入食品的食品安全隐患。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供稿:食品安全监管科
日期:202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