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amr.nmg.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gyjjcy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邮政编码:010010),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意见反馈表.xlsx
附件3.起草说明.pdf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日期: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