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国庆将至,为防止不法酒类生产经营者借助节日气氛,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宣传、销售“XX机关特供酒”、“国宴专用酒”等假冒伪劣商品,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节日期间酒类市场秩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国庆节前“特供酒”专项督查。
一是查验酒类销售主体经营资质。销售酒类商品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对外公示。
二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酒类销售主体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三是严查酒类商品外包装及标签。重点检查店内陈年酒、收藏酒、礼品酒等的外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特供”、“内供”等含义字样,是否有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党政机关造成负面影响的内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标签虚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宣贯解读。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检查内容及具体标准,引导酒类销售者加强行业自律意识,主动开展自我排查,积极举报不法行为。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聚焦消费热点区域,酒类重点主体,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督查工作,不断巩固前期规范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酒类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日期: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