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4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24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24期)涉及无锡市滨湖区悠乐购百货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苏奇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油花生(五香味)(分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滨湖区悠乐购百货贸易商行,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销售单价39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1.25元的行政处罚(锡滨市监处罚〔2024〕00146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日期: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