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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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日期: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