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贸市场食用油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徐家湾食品药监所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4家农贸市场的食用油批发及零售商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食用油批发及零售商存在台账未建立、索证索票不齐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落实、经营场地无“三防”设备设施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徐家湾食品药监所采取四种措施强化食用油监管:一是及时与农贸市场开办方取得联系,通报食用油流通过程中存在问题,建立与开办方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花名册,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检查登记记录;三是对存在问题的食用油经营商户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限定整改期限,做好整改效果“回头看”;四是要求食用油经营单位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协议,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切实保障市场食用油的食用安全。
日期: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