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南京都市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紧盯宾馆酒店、餐饮饭店、购物娱乐、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联合发布第一期典型案例,食品案例如下:
案例二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未明码标价案
前期,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超市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休闲食品(麻饼、桃酥)无价格标签,未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典型意义
商家价格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还影响了南京都市圈旅游市场诚信建设,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广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积极营造南京都市圈诚信、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
日期:202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