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21146Y号建议答复的函
川市监函〔2024〕177号
范忠代表:
非常感谢您给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的建议》(第14021146Y号建议)收悉,针对提出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并商请农业农村厅提出建议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投诉处理机制,识别恶意投诉,节约监管资源
(一)持续提升12315投诉举报处置效能。省市场监管局开展12315热线畅通情况大检查,通过日常抽查和重大节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地12315热线保持较高接通率。实行超期情况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投诉举报。2023年度,我省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收食品方面投诉举报12.1万件,已受理立案8.51万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98%,举报按时核查率99.89%。
(二)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内部举报人举报及奖励、监督管理等内容,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
(三)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威慑力。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省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追溯、网络食品经营、预制菜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等难点问题,创新制定20余条监管措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查办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1639件,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63万件,川渝两地市场监管、检察、公安等6部门建立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督办涉食品类案件。依托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守护消费”专项行动等,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
二、关于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溯源管理体系
(一)全力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厅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建立完善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基层网格化精准监管。目前,全省建立乡镇网格2868个、村级网格2.87万个,落实乡镇监管员5791人、村级协管员2.92万人,有力有效开展监管巡查。创新实施“扫码领红包”活动,累计销售赋码农产品3.2万余盒,消费者领取红包7.5万余元,推广效果明显。2023年,全省新增1.1万家主体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累计入驻平台7.6万家,上传追溯批次信息783.9万条,数量居全国第一。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重点乡镇、产业村建立自助服务点1610个,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展会、进机关等活动,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亮证销售。2023年,全省累计开具合格证5706万张、带证上市农产品392万吨,依法查处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行为113件。
(二)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出台《四川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完善并出台《四川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四川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四川省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精准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全方位规范管理和改造提升。2023年全省新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94个,改造提升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77个,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聚焦“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目前已创建评定等级市场883个,其中A级600个、AA级272个、AAA级11个。
(三)严格食品生产重点环节管控和重点产品质量提升。督促生产企业优化和规范管理,加强进货查验、包装贮存、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控,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发布《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倡议书》,要求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确保产品标签标识合法合规。鼓励企业主动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解决消费者“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消费难题。持续开展肉制品、白酒、乳制品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和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开展牛羊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布白酒地方标准3项、团体标准14项,制作《乳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南》教学视频,扎实开展乳粉掺杂使假排查。开展小作坊综合治理和规范提升,建成“阳光小作坊”240余家,实现“小转微”176户。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百企千坊”帮扶行动,建立帮扶行动平台和联系机制,指导基层走进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
(四)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持续加大农贸市场、小杂食店、超市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企业进出货物台账检查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针对舆情监测、抽检监测、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提高抽检频次。督促各地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做到及时立案、及时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做好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召回、封存工作,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五)营造保健食品放心安全消费环境。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率和问题整改率达100%,全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50%以上。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产品外包装已实现百分百标注警示用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保健食品设专柜(专区)销售,按要求设立提示牌、警示用语、消费提示信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经营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公安厅等七部门开展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健全联动执法和会商机制,形成联合打击态势,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关于强化对小餐饮店和小烘焙店的监管
(一)抓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对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宣教培训,引导小餐饮自查自纠、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同时,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抓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隐患。紧盯小餐饮经营资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深入隐患排查,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
(三)抓示范引领推动提质增效。以餐饮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推动实施小餐饮“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小餐饮的改造提升,促进小餐饮规范有序发展。目前,全省14.65万家持有备案证的小餐饮全部实施“明厨亮灶”。
四、关于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农业农村厅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短视频、集中培训等多种渠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广大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3年以“学法知底线 用法保安全”为主题,面向全省监管、检测、执法和广大消费者,创新开展四川宣贯季“10+N”系列活动,组建省市县3000名普法宣讲员队伍,在全省联动开展普法宣讲3500余场次,增强社会各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适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省市场监管局定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发布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让公众有更多的食品安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适时制定并联合媒体对外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不合格项目解读,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普及率。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食品安全专家走进抽检现场共同观摩体验,对公众投票确定的各类食品组织现场抽样,并通过主流媒体真实报道抽样检验情况。通过让消费者掌握自己希望抽检食品的真实状况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正面宣传。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正面导向,持续丰富新闻宣传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矩阵式宣传和创新创作特色优势,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自有媒体和外部媒体相结合的形式,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以“铁拳”“春雷行动”等为抓手,组织策划专题宣传,全国首创“铁拳”行动抖音话题挑战赛,通过抖音平台发布科普、执法等宣传短视频220余个,总播放量超2.2亿次,获得点赞超400余万次,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科学知识、法律法规,强化对食品安全违法行动的震慑。创新开展“沉浸式执法”宣传,指导泸州、成都、德阳等地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陆续推出“网友留言点名,执法人员检查”的沉浸式监管执法短视频栏目,在传统的“你点我检”活动基础上进行抖音版升级,发动网友留言点名检查商家对象,执法人员遴选商家进行突击检查,将执法过程用抖音短视频进行现场还原,收获了众多网友好评。立体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省2023年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标语8万余条、专题展板3000余块,发放资料160余万份,开展活动1.5万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5万余人次,参与直播节目、网络互动近千万人次。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持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一方面对投诉举报集中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培训教育,加强行政指导,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另一方面宣传正确的消费理念,倡导诚信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此外,充分利用智慧治理资源优势,建立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投诉举报数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复议或者诉讼数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数量、主要反映问题、涉及领域或商品服务类别等内容进行录入,然后综合判断、甄别,将异常名录通报各地相关部门等,实现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二)进一步深化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一是加大追溯推广力度。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全部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追溯“四挂钩”制度,对部省展会参展农产品“带证赋码”实行准入核查,确保参展产品全部带证参展。在部分市县探索开展重点农产品全程追溯试点,提高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溯源查处率。二是扎实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督促指导农业企业、专合社批批开具合格证,食用农产品收购者规范收取、保存、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扎实开展合格证“亮证”行动,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服务。采取微信、宣传专栏、明白纸、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宣传引导,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加强质量控制,规范记录生产用药信息,对上市合格产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赋追溯码。加强乡镇监管服务站建设,积极提供便捷服务,方便农户实施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我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基数大,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市场建设投入有差异,基础条件参差不齐,部分市场开办者经营困难,落实各项规定有一定差距。全省将进一步深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各地和市场开办者增加投入,特别是加强抽检快检工作,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小餐饮日常监管效能。持续紧盯小餐饮突出问题治理,加大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同时,结合《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网络餐饮、移动餐车等业态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围绕蔬菜制品及食用农产品等问题突出的品种,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抽检,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风险隐患。把安全管理控制水平低或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六)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宣传影响力。以宣贯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用好3000名普法宣讲员队伍,继续开展联动宣讲,把新法新要求宣讲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网络答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识假辨假能力。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在宣传形式上,用好“主流媒体和官方媒体”线上线下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调动大流量自媒体共同参与,变“说教式”宣传为“说理式”宣传,制作接地气、易传播的执法纪实类和科普做法类短视频作品。结合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信息,聚焦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策划食品安全微短剧、科普短视频等,利用市场监管系统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开展宣传,全面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日期:202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