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秋节临近,为保障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价格稳定,推动月饼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类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确保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三、各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月饼生产厂家、酒店饭店、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生产经营的月饼,其包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标准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五、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应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和过度包装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月饼市场价格和包装行为进行监督。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日期: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