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62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613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标称东山县海航水产食品厂2023年5月20日生产的干紫菜(一级),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联万家超市。东山县海航水产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松溪县食佳酱菜批发商行销售的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2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福州麦起来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1日生产的肉松小贝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万众鑫旺超市。
(二)福州市马尾区匠一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称亿品食尚(福建)工贸有限公司2024年1月4日生产的益生元红豆糖,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市京泰隆超市有限公司。亿品食尚(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嘉联店销售的冰鲜黄瓜鱼(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嘉联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石狮市荣火水果店销售的海南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海沧中闽百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2日),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德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番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三明市云惠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3日),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漳州市龙文区桢仁果蔬商行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8日),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漳州市龙文区桢仁果蔬商行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七)由福建东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配送给福建省东山第一中学食堂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惠安县果然水果超市销售的桂味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4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问题
闽侯县上街镇罗忠清餐饮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2、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日期: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