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更新了“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系统中对冷冻水果的注释:对于冷冻水果产品,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国际果蔬报道向业内人士求证称冷冻水果已经“完全放开”。意味着各国冷冻水果均可自由进入中国市场,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国际果蔬报道记者发现,海关输华食品目录系统最新的植物源性食品名单中,已经没有冷冻水果分类。植物源性食品查询系统中,输入“冷冻榴莲”,显示暂无相关数据。代表着任何地区的冷冻榴莲都可以进口到中国市场,其他冷冻水果同理。
海关对于冷冻水果的说明,一般是指去除不可食用果皮、果核后,经-18℃或以下速冻处理不少于30分钟,并在-18℃或以下存储、运输,并符合《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 8-1976)要求。
冷冻水果进境时无需检疫准入审批,也无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是冷冻水果作为食用产品,输华冷冻水果加工厂和速冻处理设施仍然须要在出口国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给中国海关总署审核,由双方共同批准注册。输华冷冻水果速冻处理和冷藏运输程序都需要在出口国官方监管下进行。
日期: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