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食糖、豆制品、饼干、罐头、乳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共29类食品1696批次进行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金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日期: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