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8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上好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
本次专项检查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店、小超市等经营业户,对麓台学校、向阳路小学周边的多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条件、食品标签、质量状况、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少年儿童少卖少吃“三高”食品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通过检查发现存在警示标识不显著、非食品在食品区销售、按规定低温冷藏的火腿常温存放的问题,已现场进行指导整改。
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管人员还向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指导做好台账记录、临期食品自查、过期食品下架等工作,督促做好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自觉销售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健康安全食品,规范提升经营行为,保障经营食品安全。
同时也提醒家长培养孩子良好饮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孩子不购买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及流动摊的“三高”食品,更不能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过期食品。共同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让孩子们远离食品安全隐患,健康成长。(撰稿:付海娟 审稿:王永刚)
日期: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