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二版)的通知》(京市监发〔2023〕62号)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修订)》,同时对《通知》正文有关事项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8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处,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修订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附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修订)(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1.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修订)(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 3.《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