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杭州市局紧紧围绕保障民生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部署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执法亮剑护民”行动,其中:“铁拳”行动立案5199件,结案4850件,移送司法机关46件;“执法亮剑护民”行动立案1009件,结案990件,移送司法机关32件。现再发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余杭区局查处游某某等人销售超范围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4年2月7日,余杭区局依法将游某某等8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移送公安机关。2月1日,根据相关线索,余杭区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冬笋批发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在售冬笋进行抽样。经检验,有8家经营户在售冬笋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为超范围使用焦亚硫酸钠导致。经查明,当事人在冬笋中添加焦亚硫酸钠是为了美化冬笋外观、延长保存时限,从而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涉案货值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该系列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查处某茶叶商行
虚假宣传案
2024年7月1日,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依法对某茶叶商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25日,根据举报线索及核查情况,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4月20日,当事人营业员为促成交易,提高收入,在向进店消费者推销龙井茶的过程中宣称龙井茶具有“消炎杀菌,软化血管,降血糖、血压、血脂”等功效,在售龙井茶是“西湖区产区、纯手工西湖龙井茶”等,并利用自设微信客服对所售龙井茶没有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情况作虚假陈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日期:202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