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26日,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到桂林对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进一步推动桂林市该项工作落实见效。
本次抽查选取了七星区和恭城瑶族自治县部分特食经营业态,重点检查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不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不设专区专柜、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等问题,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符合《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要求,电子监管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网售特殊食品监管工作情况等。
抽查结果显示,特殊食品销售专区设置率100%、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分支机构(配送网点或仓库)检查覆盖率100%。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督促经营者完成了现场整改。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对连锁药店、母婴店、大型超市等特殊食品重点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同时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尤其是无碘盐销售经营秩序,为全方位深入推进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办实事出实招。
日期: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