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140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划定大东北中华蜜蜂保护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大东北长白山中华蜜蜂国家级保护区
国家高度重视中华蜜蜂(以下简称中蜂)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了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障长白山乃至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三大水系中下游广大地区的生态安全,对天然集中分布在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包括中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保存其优良遗传基因。二是我部积极开展中蜂遗传资源普查,2021年启动第三次全国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对中蜂、西方蜜蜂(西蜂)等10类39个品种进行了全面摸底,目前已初步查清了种群数量和区域分布。三是将中蜂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行重点保护,推进中蜂遗传资源保护体系构建,我部先后公告确定了包括中蜂(长白山中蜂)国家保护区在内的国家级蜂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15个,采取活体和冷冻精液保存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保护了长白山中蜂、北方中蜂、华南中蜂等9个地方中蜂遗传资源。四是加大中蜂保护支持力度,近三年我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蜂遗传资源保护,重点用于必要的蜂粮和生物安全防护支出。
二、关于加强执法力度,有效落实保护区内各项规定
国家已建立相对完善的保护区管理制度体系。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吉林省制定了《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立足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对规划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加强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实现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统筹规划、保护和管理。在遗传资源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建立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为中蜂等遗传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我部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明确了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的建立或者确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切实加强中蜂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
三、关于支持中蜂产业科技创新,培育蜂业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我部积极支持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养蜂业发展。一是建立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系统,于2023年上线运行,加强包括蜂在内的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更好服务于蜂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二是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目前支持范围已扩大到14个省份,实施省份聚焦养蜂业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从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养殖示范、产品加工、电商营销等产业链各环节进行扶持。通过良种良法配套、产品质量管控、公共品牌培育、蜜蜂文化科普等综合措施,全方位提升蜜蜂养殖和蜂产品加工综合效益。三是推进蜂产业强镇建设,先后支持河南省长葛市佛耳湖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城东镇、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等地,围绕蜂类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加快培育蜂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优势,产业链总产值持续提升。
四、关于加大蜂产业宣传力度
我部围绕蜂产业经济、生态等多功能价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传教育,组织有关单位开发多样化科普资源,依托重大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园、重点实验室、野外台站、试验基地、标本馆、图书馆、院所史馆等科研设施,开展科普研学、社会公益专场、社会开放日等活动,推动与乡村特色产业、农业休闲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有效融合。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建立蜜蜂博物馆,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科普宣传、社会公益专场等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公益科普研学等活动12期,向社会有效宣传了蜂产业的重要经济、生态价值,为蜂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加大中蜂遗传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监督管理,做好动态跟踪监测,促进中蜂遗传资源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继续指导和支持地方蜂产业发展,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标准化种养基地、改造加工物流设施设备等措施,补齐主导产业发展短板弱项,继续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做好中蜂经济、生态价值宣传,促进我国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8日
日期:202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