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食用腊猪肉制品的高峰时期,根据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的通告》文件的精神,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腊猪肉制品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以农家乐、经营腊肉制品的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发放并张贴《通告》,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通告》规定,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禁止购进、使用、经营无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名称、成分及QS标识的腊肉制品。本次专项检查还将抽检15批次的腊猪肉制品。(来源:株洲荷塘分局)
日期:201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