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85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841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福鼎市克莉丝麦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生产的皇后桃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鼎市优享烘焙店(个体工商户)。
(二)标称福建知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17日生产的金骏眉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店。福建知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南平市建阳区乐佳水果店销售的鲜橄榄(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9日),三氯蔗糖、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漳州市圣途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11日生产的藜麦吐司面包(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晋江磁灶店。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台江区林孝吉蔬菜摊销售的耙耙柑(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莆田市城厢区肖厝日有喜生鲜超市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莆田市城厢区郑永泉水果摊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夷山万兆广场店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夷山万兆广场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吉乐买(厦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平市建阳区鑫鑫汇鲜果蔬商行销售的牛奶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6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云霄县双溪口润购超市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莆田市城厢区齐毓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罗区陈基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问题
莆田市荔城区钦妹餐饮店的猪蹄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附件2: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日期:2024-07-19